1.加害人與被害人間必需是家庭成員(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亦可聲請)的關係。 2.加害人必需對被害人有施以肢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的行為。 3.被害人覺得有必要聲請保護令以保護自己安全。
服務項目
外遇是一項奢侈的消費,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足夠的資本和魅力讓小三或小王心甘情願做第三者。 小三、 外遇等情感另類詞到處可見,真正外遇的是一些什麼群體呢?什麼條件成就了他們的外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