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外遇女同事 茶水间缠绵6分钟
三立新闻 社会中心/朱祖仪报导
高雄一名男子阿雄(化名)和妻子在2018年2月结婚,但才过了短短1年多,就在2019年11月结束婚姻。原来是因为2人结婚半年后,男方就忍不住和女同事小萱(化名)搞暧昧,不仅互称老公老婆、一同出游,还在茶水间缠绵长达6分钟,阿雄妻子得知此事后,气得提出告诉。近日桥头简易庭审理此案,判小萱须赔偿8万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阿雄妻子指控,她和丈夫在前年2月结婚,但没想到同年8月,丈夫和小萱就在手机简讯内,以「老公」和「老婆」互称;同年10月小萱还和阿雄一起到台南出游;不仅如此,到了年底,两人更在公司茶水间有如干柴碰上烈火,直接做出拥抱、亲吻、摸胸等行为。对于上述3种行为,让阿雄妻子相当心痛,分别求偿5万、5万、10万,共20万元的赔偿金。
但小萱到案后解释,她在2018年11月才知道阿雄已经结婚,且当时称阿雄为「老公」,是因为要传讯息给当时的男友,但不小心传错了,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形,而对方称自己为老婆,属阿雄的个人行为,因此她没有予以回应;关于两人一起到台南出游健身,她则表示,同行还有其他友人,只是一般人的正常社交活动;在茶水间的行为,是阿雄在对她性骚扰,她没有做出想侵害元配权益的行为。
但法院勘验两人的对话纪录,发现阿雄曾传「老婆,我现在才要睡,下午可能没法陪妳练了」、「下班啰,你晚上没要运动的话在家多休息」、「老婆,我没加班~妳今早上班记得帮自己买鲜奶喔」、「老婆早安」等话,但小萱没有做出制止的行为,还有类似回应「谢谢老公的早餐,很好吃!我要去运动啰~!」的情形,可见准备早餐和运动为两人的日常话题。
关于一同去台南出游,因为未见阿雄和小萱有亲昵行为,无法判定两人是否有逾越普通关系的行为;而阿雄是否在茶水间对小萱性骚扰,依据当时的监视器画面,并未看到小萱制止、抗拒的反应,因此不相信小萱的辩词,最终判她须赔偿正宫8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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